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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统为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申请发放证书系统。
申请发放证书的人员为已参加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同时符合《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会[2005]077号)中证书发放条件
。
申请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四)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陕财办会[2005]077号)中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
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住管部门认可)。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原则(陕财办会〔2005〕77号文件规定)到相应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办理,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到就近的财政部门办理。
申请人员在填写信息并提交成功后,按照页面提示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有工作单位的让所在单位签写意见,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本人签字。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财政部门当场受理后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注意,在财政部门未受理前申请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个人信息。如果修改,必须在修改后重新打印申请表,持新申请表去办理确认手续。 财政部门受理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填写信息注意事项:
1、输入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上的“姓名”一致。
2、姓名中有生僻字的,在生僻字表中进行查找, 未找到
可用两个字左右拼一起,用圆括号括上,例:(王乐)。查找不到的生僻字请用一个"*"代替,但必须在打印出的报名表上手工注明汉字和拼音。
3、日期型字段填写格式都必须是:“年-月-日”的
形式。如果没有准确日期的,默认填写为1号。例:毕业时间是:2005年7月,填写格式为:2005-7-1 。
4、考试报名时身份证号(军官证、护照)涂卡等错误造成无法登录填写资料的,请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
5、输入准考证号与身份证号登录详细信息页面后,仔细核对详细信息并将不一致的信息加以更正。
6、如果现在没有单位的申请人员,在组织管理码中选择“待业”;是否在岗选择“否”;不要填写开始会计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填写住址(不要填写学校名称);单位地址和邮编填住址和住址邮编;单位经济类型选择“其他”。
7、行政区划指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无工作单位人员选择就近财政部门行政区域。注意,证书申领必须到所选行政区域财政部门办理
。
8、打印报表时请将报表页面拉到最下面,直接单击【请您用A4纸打印
】即可打印。打印用纸必须为A4打印用纸,黑白或彩色打印均可。若无打印机,可先单击IE浏览器菜单【文件】的【另存为】保存到U盘上到有打印机的电脑上打印。
9、2004年考试办证的登记截至到2006年7月1日,此后不再办理。
如果您选择[填写信息],即证明您已对以上“网上申请证书须知”进行了详细阅读。
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地址:西安市五星街56号
电话:029-8762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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